注冊管理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土地評估行業的自律與監督,提高土地評估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土地評估中介機構注冊辦法》和《河北省土地估價師協會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土地評估中介機構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并在土地估價師協會進行執業注冊,取得土地評估資質,準于從事土地評估業務的企業法人或合伙企業。
第三條土地評估中介機構實行執業注冊制度。凡在河北省境內從事土地評估中介業務的評估機構,應按照本辦法進行執業注冊。通過執業注冊的機構,由省協會頒發《土地評估中介機構注冊證書》。經注冊的土地評估中介機構方可從事土地評估業務。
第四條省土地估價師協會負責辦理土地評估中介機&&構的注冊與管理工作。第二章土地評估中介機構的設立與注冊
第五條土地評估中介機構應由具有符合執業條件的土地估價師等人員發起設立,土地估價師的出資比例應達到51%以上,法定代表人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后,具有兩年以上土地評估或地價科學技術、地價管理等方面工作經驗。具體組織形式是:
(1)合伙制
由2名以上(含2名)具有符合執業條件的土地估價師合伙發起設立,合伙人按照協議或法規規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法律責任,對中介機構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有限責任制
由3名以上(含3名)具有符合執業條件的土地估價師共同出資發起設立,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法律責任,中介機構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