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二、土地的特性
土地的特性,包括自然特性和經濟特性。土地的自然特性是指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自然屬性;土地的經濟特性則指人們在利用土地的過程中,在生產力和生產關系方面表現的特性。
(一)土地的自然特性
(1)土地面積的有限性。
(2)土地位置的固定性。
(3)土地質量的差異性。
(4)土地永續利用的相對性。只有在利用過程中維持了土地的功能,才能實現永續利用。
(二)土地的經濟特性
(1)土地經濟供給的稀缺性。
(2)土地用途的多樣性。
(3)土地用途變更的困難性。
(4)土地增值性。
(5)土地報酬遞減的可能性。
土地還具有重要的社會屬性。人類在利用土地的過程中,總是要反映出一定的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某種生產關系,包括占有、使用、支配和收益的關系。土地的占有、使用關系在任何時候都是構成社會土地關系的基礎,進而反映社會經濟性質。土地的這種社會屬性,既反映了進行土地分配和再分配的客觀必然性,也是進行土地產權管理、調整土地關系的基本出發點。
例題:判斷題:土地的占有、使用關系在任何時候都是構成社會土地關系的基礎,進而反映社會經濟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