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網友對照綱通閱一遍教材內容,發現2009年新綱的部分條款未能在教材上找出對應的內容,純屬個人拙見,歡迎指導,謝謝。
導則:
1、P19(三).2.(8)熟悉地面水環境現狀評價的原則;
2、P20(三).3.(8)熟悉預測點布設的原則;
3、P20(三).3.(9)了解面源環境影響預測的一般原則;
4、P21(五).4.(2)了解生態影響經濟損益分析的原則(在P139可以找到較模糊的內容)。
5、P23(八).3.(2)了解風險評價的原則;
6、P27污染物排放標準(八)(5)了解鍋爐安裝連續監測裝置的有關規定。
技術方法:
1、P31(六)(7)熟悉植被類型;
2、P31(六)(8)熟悉土地利用類型;
3、P31(六)(9)了解生態評價制圖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4、P31(六)(10)了解景觀生態學方法在環境影響評價中的應用;
5、P32(二)(3)熟悉多源疊加水環境影響預測的基本方法;
6、P33(四)(2)熟悉聲環境影響評價中確定聲源類型的基本條件;
7、P33(五)(3)熟悉生物量變化的評價方法;
8、P33(六)(3)掌握采用焚燒、填埋等方式處置固體廢物產生的主要環境影響。(焚燒的未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