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12-02 共1頁
在這里想跟2014年注冊監理工程師考試的新生們說幾句,在進行注冊監理工程師掛靠的時候,有些事項、知識是我們必須要知道了解的,下面就給大家敘述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初始注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的注冊申請表;
(2)申請人的資格證書和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4)所學專業、工作經歷、工程業績、工程類中級及中級以上職稱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5)逾期初始注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2、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材料后,應當即時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3、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是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執業憑證,由注冊監理工程師本人保管、使用。
4、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注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初審,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審批。
5、申請初始注冊,應具備以下條件:
(1)經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2)受聘于一個相關單位;
(3)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注冊監理工程師的有效期為3年,如果到期了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滿30日前,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延續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