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2009年 歷年試卷
一、案例分析題
1.某實行監理的工程,建設單位與總承包單位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簽訂了施工合同,總承包單位按合同約定將一專業工程分包。
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事件:
事件1:工程開工前,總監理工程師在熟悉設計文件時發現部分設計圖樣有誤,即向建設單位進行了口頭匯報。建設單位要求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召開設計交底會,并向設計單位指出設計圖樣中的錯誤,在會后整理會議紀要。
在工程定位放線期間,總監理工程師指派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及相關資料,安排監理員到現場復驗總承包單位報送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測量控制點。
事件2:由建設單位負責采購的一批材料,因規格、型號與合同約定不符,施工單位不予接收保管,建設單位要求項目監理機構協調處理。
事件3:專業監理工程師現場巡視時發現,總承包單位在某隱蔽工程施工時,未通知項目監理機構即進行隱蔽。
事件4:工程完工后,總承包單位在自查自評的基礎上填寫了工程竣工報驗單,連同全部竣工資料報送項目監理機構,申請竣工驗收。總監理工程師認為施工過程均按要求進行了驗收,便簽署了竣工報驗單,并向建設單位提交了竣工驗收報告和質量評估報告,建設單位收到該報告后,即將工程投入使用。
問題:
1.分別指出事件1中建設單位、總監理工程師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2.事件1中,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審查分包單位的資格時,應審查哪些內容?
3.針對事件2,項目監理機構應如何協調處理?
4.針對事件3,寫出總承包單位的正確做法。
5.分別指出事件4中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正確答案:
1.事件1中建設單位的不妥之處以及正確做法:
(1)不妥之處:建設單位要求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召開設計交底會。
正確做法: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交底會。
(2)不妥之處:建設單位要求總監理工程師向設計單位提出設計圖樣中的錯誤。
正確做法:總監理工程師對設計圖樣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建設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
事件1中總監理工程師的不妥之處以及正確做法:
(1)不妥之處:總監理工程師對發現的設計圖樣的錯誤口頭向建設單位匯報。
正確做法:應以書面形式向建設單位匯報。
(2)不妥之處:在工程定位放線期間指派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分包單位資質報審表及相關資料。
正確做法:應在分包工程開工前進行審查。
(3)不妥之處:安排監理員復驗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測量控制點。
正確做法:應安排專業監理工程師復驗。
2.事件1中,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審查分包單位的資格時,應審查的內容包括:
(1)分包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特殊行業施工許可證、國外(境外)企業在國內承包工程許可證。
(2)分包單位的業績。
(3)擬分包工程的內容和范圍。
(4)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上崗證。
3.針對事件2,項目監理機構與施工單位協調,要求施工單位代為調換,但發生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
4.針對事件3,總承包單位的正確做法:工程具備了隱蔽條件,總承包單位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并在隱蔽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工程師,待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隱蔽。
5.事件4中總監理工程師的不妥之處:認為施工過程均按要求進行了驗收,便簽署了竣工報驗單,并向建設單位提交了竣工驗收報告和質量評估報告。
正確做法:在收到總承包單位報送的工程竣工報驗單和全部竣工資料后,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依據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及施工合同,對承包單位報送的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并對工程質量進行竣工預驗收。對存在的問題,應及時要求承包單位整改。整改完畢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工程竣工報驗單,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而竣工驗收報告是在竣工驗收合格后,由總監理工程師會同參加驗收的各方簽署竣工驗收報告。
事件4中建設單位的不妥之處: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和質量評估報告后即將工程投入使用。
正確做法:建設單位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應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機構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對工程進行驗收。工程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