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設局(建委),各有關單位: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及《關于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8]134號)要求,決定開展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續注冊范圍
凡注冊有效期滿前30日,需繼續執業的注冊造價工程師,應按照《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的規定,辦理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手續。
2005年及2005年以前初始注冊或者延續注冊人員,如果需要繼續以注冊造價工程師名義執業的,均須參加本次延續注冊。
二、延續注冊程序及要求
申請延續注冊的人員應按照《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先通過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www.ccost.com),進入“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個人申報系統,選擇“延續注冊”部分,將基本情況填寫清楚后,進行網上數據上傳,并將“延續注冊申請表”下載打印后,加蓋聘用單位公章。
三、注冊受理部門
所有申請人的資料上報至注冊所在地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定額(建經)站(以下簡稱初審部門);中央直屬、專業部屬、省屬單位注冊的,也需報至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設區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定額(建經)站。
四、初審部門需要提交的資料
(一)加蓋初審部門公章的上報函及初審意見。
(二)加蓋初審部門公章的匯總表(電子文檔隨上報文件一同上報,電子文檔發至電子郵箱)。
(三)申請人提供的全套資料,全部按初審部門的匯總表順序排序(匯總表人員排列順序按注冊證書編號由小到排列,分成兩份)。
(四)企業提供的申請人二寸紅底彩色照片單獨裝訂成冊(用A4紙粘貼,注明申請人的單位名稱,照片下方注明申請人姓名和注冊證書編號)。
五、申請人申請延續注冊需要提供的資料
(一)申請人網上填寫并打印的《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一式二份(一份單放,一份與申請材料(二)-(七)裝訂成冊)。
(二)身份證件(身份證或軍官證、警官證等)復印件(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雙面復印),如第二代身份證號碼與初始注冊時的身份證號碼不一致,需提供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編號變更通知單。
(三)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執業印章(復印有照片、姓名、初始注冊單位及注冊證書編號各頁;變更過注冊單位的,尚需將變更欄一頁復印)。
(四)與聘用單位簽訂的有效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新版合同,合同內容完整)。
(五)前一個注冊期內的工作業績證明(本人近兩年內完成的三個有效成果文件封皮)。
(六)繼續教育合格證明(復印有照片、姓名及2006年至2009年間各年度參加繼續教育合格各頁)。
(七)如果申請人在延續注冊的同時變更執業單位的,除上述資料外,另需提供以下資料:
1、變更注冊申請表(已經過了注冊有效期,無法填寫變更注冊申請表人員,只需提供延續注冊申請表即可,延續注冊申請表中執業單位填寫變更后的執業單位名稱)。
2、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
3、受聘于具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中介機構的,應當提供聘用單位為其交納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憑證、人事代理合同復印件,或者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離退休證復印件,并提供企業的資質證書復印件。
(八)申請人近期二寸紅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張,用A4紙粘貼,照片下方注明申請人姓名。
六、注冊費用
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2000]839號)、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取消103項行政審批等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綜[2004]87號)的規定,注冊費用收費標準為每人50元,執業印章收費標準為每人50元。
七、延續注冊受理時間
8月3日:晉中市、晉城市、朔州市
8月4日:呂梁市、長治市、運城市
8月5日:同市、太原市、忻州市
8月6日:陽泉市、臨汾市
八、聯系方式
聯 系 人:馬工
聯系電話:0351-3581190
傳 真:0351-3580137
電子信箱:mayonghua_2003@163.com。
附件:
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初審合格人員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