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4 共1頁
2、多層建筑物建筑面積,按各層建筑面積之和計算,其首層建筑面積按外墻勒腳以上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二層以上按外墻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住宅標準層建筑面積按外墻結構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鄰界墻軸線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當外墻設有外保溫層時,按保溫層外表面計算。

3、同一建筑物如結構、層數不同時,應分別計算建筑面積。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車間、倉庫、商店、車站、地下指揮部等及相應的出入口建筑面積,按其上口外墻(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層及其保護墻)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