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文件《關于印發〈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0〕123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符合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
三、報考程序
報考人員須完成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核和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等報考程序,方為報考成功。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報考人員于2012年3月22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4月11日下午17∶00止統一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報名。
2.填報流程。報考人員填寫《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同時上傳一寸當年正面免冠照片(具體操作按網上“照片上傳說明”進行)。
(二)現場資格審核
1.區直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2012年4月11日至2012年4月12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 — 17∶00),審核地點:廣西人事考試報考大廳(南寧市金洲路33號廣西人才大廈三樓)。
各市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原則上與區直報名點一致。現場資格審核截止時間不推遲,如有特殊情況,須經廣西人事考試院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2.現場資格審核提供材料。報考人員須攜帶單位初審并加蓋公章的報名表、居民身份證和符合報考條件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等相應證件(驗審原件,提交復印件)到所選擇的報名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核確認手續;符合免試科目條件的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免試證明(可登陸廣西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中參照“執業資格考試申請免試證明材料樣本”)和符合免試科目條件的相應證件(驗審原件,提交復印件)到所選擇的報名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三)網上繳納報名考試費
1.全區報名點全部實行網上繳費(具體程序見附件1)。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核通過后,自行在網上繳費。
2.繳費時間。2012年4月11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4月13日下午17∶00止。
3.收費標準。按區物價局、區財政廳桂價費字〔2004〕44號文規定,報考人員應繳納報名費每人次10元,考試費每人每科45元。
4.發票領取。區直報名點報考人員:⑴憑網上繳費的資格考試報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證領取發票;⑵發票領取時間:網上繳費后于2012年5月3日-13日全天辦理,逾期的,只在每周星期二辦理,發票領取時間至2012年6月17日截止;(3)發票領取地點:南寧市新竹路20號廣西人事考試院303室(所開票據均為事業性統一收據),(4)凡超過截止日期不領取發票的,視為不需要票據。
各市報名點報考人員:各市報名點的發票領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報名點各組織報名費10元/人由廣西人事考試院返還支付。
(四)報考要求。報考人員對提交報考材料及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材料、信息的,一經發現,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未按規定時間進行報名和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不再受理補報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