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一)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116號)有關規定執行。
為便于考生學習,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本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叢書,由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該出版社聯系。
(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印發〈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0〕123號)有關規定執行(詳見附件2)。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方面的問題,請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系。
(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有關規定執行。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有關考試大綱和教材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
(四)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不得攜帶計算器,其它兩項資格考試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各項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五)各職業資格(水平)考試客觀題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社會工作者考試《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時,考生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附件2: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