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關于開展2008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永財會[2007]140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26號令)的規定和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08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浙財會字〔2007〕81號)要求,現將2008年度我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對象和條件
凡年滿18周歲,有志于從事會計工作,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及組織考試機構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者珠算五級)。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科目的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初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命題,財政部門不定期組織。珠算五級等級考試由市會計(珠算)學會不定期組織。
三、部分考試科目免試的條件
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并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的人員,可以憑相關畢業文憑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注:2年內,是指自畢業文憑簽發日至向當地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日的期間)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或珠算五級),只需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
四、報名辦法和時間
1、考試報名工作按屬地原則組織實施。我市報名點設在永康天正會計師事務所。地址:金城路15號,聯系電話: 87216071。
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1份、一寸近期彩照二張等。
2、報名時間:2007年12月14――22日(雙休日可報名)。
3、報名點要及時做好考試報名人數的匯總及考試用書、試卷需要量的統計工作,務必于2007年12月23日前將考試用書需要數上報給市財政局會管科。
五、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2008年4月13日
上午9:00-11:00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下午14:00-16:00 會計基礎
六、考試題型和考試復習資料
考試試題全部為客觀題。題型為單選、多選題、判斷題3種。考試復習資料為財政部發布的《會計從業資格綱》及有關考試參考用書。
七、考務費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01〕287號文件執行,即每人每科目35元。
八、合格證的核發
由省財政廳確定考試合格標準,考試合格人員可到市行政服務中心財政辦證窗口領取合格證書。只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的,該科目成績合格,發給單科合格證書(該單科合格證書在申領證時,與有效文憑同時使用才有效)。報考《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兩科目的,必須兩科同時合格方可發給全科合格證書。上述單科合格證書或者全科合格證書有效期均為兩年。
九、考試的組織實施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部門單位要加強領導,做好宣傳發動,認真組織實施。各地稅分局要按照通知要求,在宣傳公告欄、辦稅窗口及相關會議上進行宣傳。考試的組織實施要按照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等7項規定的通知》(浙財會字〔2003〕34號)的規定,切實做好各項考務工作。嚴格執行考務規則,嚴肅考風,維護考場紀律,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永康市財政局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