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根據我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的通知》(桂財會〔2008〕22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規定,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廣西財經學院及廣西教育會計學會已向我廳報送從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備案材料,經審核,這三個單位符合從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的條件,可以按規定開展中區直駐邕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這三個單位的相關信息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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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教育機構名稱 |
廣西財會培訓考試中心 |
廣西財經學院 |
廣西教育會計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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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地點 |
南寧市桃源路82號廣西財招 |
廣西財經學院 |
廣西醫科學校內101-109教學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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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黃貴德 |
蘭志生 |
路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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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辦公電話:0771-5331610, 電子郵箱:9553nngx@sina.com |
辦公電話:0771-3855740, 電子郵箱:Lan.bb@qq.com |
辦公電話:0771-5360602,電子郵箱:HGL8818@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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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 |
南寧市桃源路69號廣西財政廈7層 |
南寧明秀西路100號廣西財經學院繼續教育學院 |
廣西南寧市雙擁路22號廣西醫科學教學綜合樓11層 |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