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洲辦理會計從業資格(會計證)檔案調轉手續 如何辦理會計從業資格(會計證)檔案調轉手續?
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2005年1月22日財政部令第26號)第二十四條規定,持證人員在同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內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自離開原工作單位之日起90日內,填寫調轉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辦理調轉登記。
持證人員在不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填寫調轉登記表,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時向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出手續;并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轉登記表和調入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向調入單位所在地區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
《福州市財政局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出》需提供以下材料辦理:來
源:
本文網本文網 1、接收單位加蓋公章的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2、接收單位加蓋公章的單位介紹信1份
3、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IC卡來
源:
來
源:
4、繼續教育手冊
《福州市財政局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會計從業資格變更調轉登記表》及從業資格檔案轉移證明
2、加蓋公章的市直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
3、加蓋公章的單位介紹信1份
4、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IC卡)
5、繼續教育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