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2010年度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州財政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2005年財政部第26號部長令)的規定,我省2010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定于2010年4月10日舉行,現將考試考務工作的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10年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湘潭考區報名時間統一安排在2009年11月9日至20日(節假日休息),各市州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在此期間具體安排本地考生報名。
二、考試科目
按照財政部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我省2010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定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三科。
已經具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可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兩科,只需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考試。上述會計類專業包括:(一)會計學;(二)會計電算化;(三)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四)審計學;(五)財務管理;(六)理財學。
三、考試時間
2010年度我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按科目采取閉卷筆試或上機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1、筆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4月10日上午9:00—11:00
會計基礎 4月10日下午2:00—4:00
初級會計電算化 見準考證
四、報名地點
全市共設報名點四個:市本級、湘潭縣、湘鄉市、韶山市,市本級報名點設在湘潭市財政局一樓“會計考試報名辦證大廳”。
五、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持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提供2張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并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設立的報名點報名,其中按規定只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考試的大中專會計專業畢業生還應持畢業生學歷證書原件接受財政部門的資格審核。各市州財政局考試管理機構應加強對報考人員所持證件的審核。
2、報考人員應根據規定,認真選擇應考科目,考試合格后,持相關有效證件到所屬的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或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3、2010年度全科考生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為一次性考試合格有效。
六、收費費標準
報名收費按照省物價局《關于會計從業資格證有關收費的批復》(湘價函[2005]17號)執行,即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考試費每人每科40元,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費為每人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