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一)考試科目: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
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 年),免試會計基礎。
會計類專業包括: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學、財務管理、理財學。
(二)考試時間:2010年5月16日舉行考試。各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5月16日 | 9:00—11:00 |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
| 14:00—16:O0 | 會計基礎 |
各地(市)均設考點。為便于管理,考點與會計職稱考試同設一處。各地需合理安排考場,嚴防考場秩序混亂。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頒發
凡參加考試報名者,考試結束兩個月后到原報名點領取成績單,成績合格者方可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