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山西省財政廳關于會計電算化培訓收費標準的規定
(1997年10月15日晉財會字[1997]40號)
各地市財政局、省直各培訓單位:
會計電算化知識培訓、收費標準,已經省物價局晉價費證字第000019號《收費許可證》批準。具體收費標準是:
1.培訓費,每生每學時按3元收取,包括理論授課、上機實踐,軟件購置費等項內容。
2.考務費,每生收費60元。主要用于試題出題制做、監考閱卷、發證管理等項費用的開支。
3.教材資料費按工本費收取。各培訓點只能使用財政部的指定教材,不允許“搭車賣書”或多收教材費。
各地市財政局接到文件后,請立即通知培訓單位按規定執行,并到同級物價部門申領《收費許可證》。
各培訓點應按規定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收費票據。收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上交財政專戶,支出由財政部門審核撥付,并接受財政、物價、審計部門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