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8-13 共1頁
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改革傳統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模式,實現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科學化、規范化、網絡化,按照省財政廳要求,我市從2009年起開展了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相關準備工作,并通過省廳驗收。從2010年起,我市將全面實行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工作。為了進一步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管理,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6號)和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晉財會〔2005〕37號)的有關規定,現將做好我市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方式及條件
1、申請參加考試人員必須符合《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報考條件。
2、報名時間市級實行隨到隨報,各縣區原則上自行安排,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二、考試方式及時間
1、考試使用財政部統一的綱。由省廳統一組織考試,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制作題庫,統一確認、公布成績,組卷、判分自動進行。
2、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采取無紙化考試方式。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考試時間均為60分鐘,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時間為90分鐘,三門總的考試時間為210分鐘。珠算采用現場鑒定方式。
3、我市根據本地區的考生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考試周期,并提前通知考生。今年第一次考試初步確定在4月第三周進行。
4、中級會計電算化科目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三、成績確認及管理
1、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兩科考試必須一次全部通過。與初級電算化考試成績合成期限為一年。
2、全部考試合格的考生,由報名點統一通知填表,核發從業資格證書。
四、考試相關政策及說明
1、從2010年起參加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合格的不再發放合格證書。已取得初級會計電算化證書的考生合格證有效期截止2010年12月31日。
2、中級會計電算化考試成績合格的,核發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中級會計電算化合格證書。取得中級會計電算化合格證書可視同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合格,并可在一個年度內享受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成績加10分的政策。
五、考試收費
考試收費執行省市物價局《關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晉價字〔2008〕403號)(長價費字〔2009〕8號)核定的標準,報名費10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每人每科收取考試費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