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8-13 共1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及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2010年下半年本市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和日期
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市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評分標準。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三門科目。其中,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全年常設考場,考生須另行報名考試。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的考試日期定于2010年11月6日(星期六),具體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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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
下午13:00—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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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基礎 |
下午15:30—17:00 |
二、報名對象
持有效身份證,并且在本市有工作單位或有本市居住證明的人員。
三、報名辦法、時間和費用
1.報名辦法: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具體報名辦法及流程詳見上海財稅網有關公告。
2.報名時間:2010年8月18日上午9:30開始,8月27日24:00結束。虹口區咨詢服務點服務時間為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考生可在報名規定期限內到飛虹路380號101室區咨詢服務點了解報名考試的相關事項(聯系電話25658819)。
3.報名費用: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門科目35元。
四、考試成績
報名參加本市會計從業資格統一考試的人員,其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二門科目在當年度內全部合格,考試成績方認定為有效。
五、免試條件
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考生,自畢業之日起二年內(含二年),可免試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
六、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會計基礎科目均為客觀性試題,試題題型為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和不定項選擇題,考生必須按規定用2B鉛筆在答題卡規定位置填涂。
七、本通知及相關內容,可通過上海財稅網(www.csj.sh.gov.cn)財政公告欄查詢。
特此通知。
虹口區財政局財務會計管理中心
二O一O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