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6-13 共1頁
一、通過考試的考生應于2014年7月1日后、2014年12月10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網上打印的考試成績單,到報名地考試管理機構,直接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
二、已經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試合格人員(跨省調出、未按要求完成繼續教育或被注銷、吊銷、撒銷會計從業資格),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和網上打印的考試成績單,于2014年12月10日前到報名地考試管理機構核準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