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5-05-20 共1頁
麗江市財政局關于2015年上半年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qū)縣財政局、各大中專院校:
根據(jù)《云南省會計考辦關于2015年上半年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云財會考[2015]9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15年上半年全省從業(yè)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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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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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卷滿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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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標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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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jīng)法規(guī)與會計職業(yè)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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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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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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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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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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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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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電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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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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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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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請各區(qū)縣在收到下發(fā)成績數(shù)據(jù)后,及時將考試成績、合格標準在相關媒體上公布,并按規(guī)定做好發(fā)放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等考試后期工作。
三、請三門分數(shù)都在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到你自己報名時所選報名點財政局會計科辦理會計證。
麗江市財政局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