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應收債權為質壓取得借款
從銀行獲得的款項作為短期借款核算
企業發生的借款利息按照借款費用核算
2.應收債權出售
不附最所權的應收債權出售:企業應將所售應收債權予以轉小,結轉計提的香港壞帳準備,確認俺約定預計將發生的銷售退回、銷售折讓、現金則會口等,確認出售損益
分錄:
(1)出售應收債權
借:銀行存款
營業外支出
其他應收款
貸:應收帳款
(2)收到退回的商品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其他應收款
借:庫存商品
貸:主營業務成本 附追索權的應收帳款出售:企業有義務按照約定金額自銀行回購部分應收債權
3.應收債權貼現
申請貼現的企業負有向銀行還款的責任,申請貼現的企業應按照應收債權為質壓取得借款的核算原則進行會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