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關于2011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珠寶評估專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函
人社廳函〔2011〕469號
中國資產評估協會:
你會《關于確定2011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珠寶)執業資格珠寶評估專業科目考試合格標準的函》(中評協〔2011〕131號)收悉。根據考試數據統計分析情況,經研究,同意你會提出的關于確定2011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珠寶評估專業)資格各科目考試合格標準的意見,即:《珠寶評估理論與方法》科目和《珠寶評估案例分析》科目均為60分(試卷滿分100分)。
請按照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后,向社會公布考試人員成績和合格人員名單,并及時將考試成績通知單發送給參加考試的人員。同時,將2011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珠寶評估專業)全部科目考試合格人員的情況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為發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請認真做好考試成績滾動管理和資格證書發放等后續管理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