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6 共1頁
關于做好2008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事(人事勞動)局、國稅局、地稅局,中央、外地駐蓉單位人事處(科):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8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48號)精神,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08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1號)及川人辦發〔2007〕404號文的通知安排,受市職改辦委托,現將2008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2007年12月25日至2008年1月25日
二、準考證領取時間:2008年6月9日―16日(可在網上下載打印,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 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時間:2008年6月20日至22日
6月20日 下午 2:00- 4:30 財務與會計
6月21日 上午 9:00-11:30 稅法(一)
下午 2:00- 4:30 稅法(二)
6月22日 上午 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下午 2:00-4:30 稅務代理實務
四、報考條件及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
1.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
2. 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
3. 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或獲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4.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
5.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國人廳發〔2004〕107號文件規定,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也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各地在組織報名時,必須采集國籍地區信息,單獨標注。
(二)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均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
五、報名程序
報名以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生可直接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按提示進行報名,確認所填報考信息無誤且相片質量審查合格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報名表》(貼近期免冠兩寸照片一張,用于考試合格后辦證),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須打印《免試申報表》;現場報名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請(包括申請免試部分考試科目的人員),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并填寫《2008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2008年度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免試科目申報表》各一份(在成都人事考試網上www.cdpta.gov.cn下載區下載報名表),由本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簽署意見,并附下列材料:
(1)報考全科人員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學歷證書及其復印件(符合報名條件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須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3)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年限證明(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的不附本條材料);
(4)本人近期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1張。
(2)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
(1)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評聘經濟類、法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和從事稅收工作年限證明;
(3) 本人近期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1張。
(3).報考全科人員(含網上報名考生)的材料由報考者所在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后加蓋公章,然后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并辦理報名手續;免試部分科目(免三科考二科)考生(含網上報名考生)的材料由報考者或報考者所在單位到稅務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國稅系統送成都市國家稅務局征管處(成都市槐樹街53號1412房間,電話:86260513)進行資格審查,地稅系統送成都市地方稅務局征管處(成都市西青路59號,電話:87774084)進行資格審查,在其《申報表》和《報名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確認并辦理報名手續。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2樓,紅照壁與老南門大橋之間),咨詢電話:(報名咨詢)86150138、86150248、86150348,(教材與培訓咨詢)86150148,(證書領取咨詢)86153781。市人事考試中心東區報名點:建設北路一段5號(原21中大門右側) 電話:83347057,83360291。網址:www.cdpta.gov.cn。
六、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人事考試中心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08)和省物價局川價字費(2003)237號文件的規定,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每人每科56.00元。考五科者共交納280.00元,考兩科者共交納112.00元。考生資格復審通過后,可到現場繳費,也可在規定時間內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一經報名,概不辦理退費手續。報名時征訂教材。
七、其它有關事項
(一)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分滾動和非滾動兩種管理模式。考五科的為滾動管理模式,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執業資格證書;考二科的(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為非滾動管理模式,即二科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全部通過,才能獲得執業資格證書。考生在報名時,對已參加過考試的考生的檔案號要核對準確。檔案號是滾動管理的依據,考生要保管好,以備下年度報考時使用。
(二)各單位要按有關要求及時間認真做好資格考試審查與報名工作(報考五科的考生在一個考試年度可任意選報其中的若干科)。在對現役軍人資格審查時須在《報名表》上加注性別和出生年月。
(三)財務與會計、稅法(一)、稅法(二)、稅收相關法律四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32開)上作答,稅務代理實務科目為主觀題,考生務必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由于此科目實行計算機網絡方式閱卷,請在考前務必提醒考生: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域內作答;3、必須使用鋼筆或簽字筆(黑色)作答。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
(四)考生注意事項
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戶口本、公安機關證明等)到指定考場參考。考試時傳呼機、手機等物一律不得帶入考場,違者按違紀處理。考試所需的鋼筆和圓珠筆(黑色或藍色墨水)、2B鉛筆、橡皮擦、計算器(免套,非立式)由考生自備。
附件:2008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doc
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