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0-22 共1頁
證券化是將缺乏流動性但具有預期穩定現金流的資產匯集成資產池,通過結構性重組,將其轉化為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出售和流通的證券。信貸資產證券化,是將已經存在的信貸資產集中起來并按照信用等級進行分類,對應不同類別(信用等級)的資產向市場上的投資者發行不同收益率的證券,從而使信貸資產在原持有者的資產負債表上消失。信貸資產證券化的產品目前主要可分為兩大類:住房抵押貸款證券(MBS)和資產支持證券(ABS)。
信貸資產證券化具有將缺乏流動性的貸款資產轉換成具有流動性的證券的特點,這種轉換使商業銀行既轉移了持有貸款的信用風險,又可以獲得貸款的組織安排、出售的收益,從而有利于分散信用風險,改善資產質量,擴大資金來源,緩解資本充足壓力,提高金融系統的安全性。
①建立一個獨立的SPV來發行證券,SPV與原始權益人實行“破產隔離”;
②SPV購買抵押貸款證券化的資產組合(貸款池);
③評級機構為資產池的資產提供信用評級;
④采用各種信用增級方法提高發行證券的信用等級;
⑤SPV向投資者出售抵押貸款證券;
⑥SPV將出售抵押貸款證券的收益按和約轉入原債權人的賬戶;
⑦SPV負責向債務人收取每期現金流并將其轉入購買抵押貸款證券的投資者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