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9-07 共1頁
問:我是一名公衛助理醫師,可以開辦個人診所嗎?
百分百考試網回答:一般情況下,助理醫師(包含公衛助理醫師)是不允許開辦個人診所的。不過有例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在鄉、民族鄉、鎮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可以根據醫療診治的情況和需要,獨立從事一般的執業活動。也就是說,執業助理醫師開辦個人診所,需向當地的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經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才可以獨立開辦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