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12-08 共1頁
一、考生在口腔醫師資格考試前,通過考試作弊組織購買或索要、租用、借用能在考場內使用的考試作弊工具(如無線通訊工具或設施等),在考試期間違規帶入考場并在考試過程中使用的。
二、考生在口腔醫師資格考試前,與參與考試工作的考務管理人員串通,在考試期間實施作弊行為的。
三、考區認定的其他情形百分百考試網搜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