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02-06 共1頁
1.膀胱濕熱 風寒濕邪外感,入里化熱,下注膀胱;或過食肥甘辛辣厚味,脾胃健運失司,濕熱內生,下注膀胱;或下陰不潔,穢濁之邪上犯膀胱;或病由他臟轉入,如胃腸積熱、肝膽郁熱及心移熱于小腸等均可傳入膀胱,濕熱蘊結膀胱,邪氣壅塞,氣化失司,水道不利,故發為淋證。熱傷血絡則見尿血,發為血淋。
2.肝膽郁熱 足厥陰肝經“環陰器,抵少腹”,若惱怒怫郁,肝失條達,氣機郁結化火,疏泄不利,水道通調受阻,膀胱氣化失司;或氣郁化火,氣火郁于下焦,均可引起小便滯澀,余瀝不盡,發為淋證。
3.脾腎虧虛,濕熱屢犯勞倦過度,房室不節,或久病體虛,年老體衰,或淋證日久失治,均可導致脾腎虧虛,正虛之后,復感微邪,即可發病,或遇勞即發,而成勞淋。
4.腎陰不足,濕熱留戀濕熱久稽,腎陰受損,膀胱氣化不利,而呈虛實夾雜之腎虛膀胱濕熱之候。
總之,本病以腎虛為本,膀胱濕熱為標,且與肝脾密切相關,其病機以濕熱蘊結下焦,導致膀胱氣化不利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