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01-26 共1頁
從浙江省樂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網站獲悉,《樂清市2017年度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通知》日前發布,全文如下:
樂清市2017年度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省定中級文件看附件,請符合條件的人員,在2018年2月2日前,把資料送到衛計局1106室。
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7〕119號),我省達到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已公布。為進一步加強我省農村衛生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結合我省實際,確定2017年度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專業、各科目省定合格標準均為55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現在我省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級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等農村醫療衛生單位(不在縣、市、區的城區內)工作的本年度應試人員,相關科目考試成績達到55分及以上且不滿60分。
二、申請和審批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應試人員自愿申請,填報《符合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省定合格標準人員審批表》,并附考試成績單、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
(二)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經縣(市、區)、市人力社保和衛生計生部門逐級審核后,報省衛生計生委復審,由省人力社保廳核準后發文公布合格人員名單。
三、其他有關事項
符合條件并達到省定合格標準的應試人員,可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并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網址:www.zjzwfw.gov.cn)“高級職稱評審與專技考試”欄目自主下載打印電子證書,該證書在省內農村醫療衛生機構聘任相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時有效。
確定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省定合格標準,是加強農村衛生工作,推進農村衛生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各級人力社保和衛生計生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認真做好有關審批工作,在2018年2月9日前將《備案表》紙質版和電子版報省醫學學術交流管理中心。
附件下載: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確定2017年度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省定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函〔2018〕7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