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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中市]衛生局解決醫師資格工作有關遺留問題的通知
漢中市衛生局文件
漢衛發 [2006] 9號
各縣區衛生局,市衛生局直屬、直管醫療衛生單位:
1998年6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頒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業醫師法》頒布之前,有符合規定的臨床、口腔、公共衛生、中醫(包括民族醫、中西醫結合。下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即“職稱”)的,可以申請醫師資格認定(即憑職稱證書換發“醫師資格證書”,也就是所謂的醫師資格“老人老辦法過渡”)。2000年,按照省衛生廳的統一安排,我市進行了醫師資格認定工作。全市共有6075人通過認定取得了《醫師資格證書》。后來,鑒于一些符合條件者因故未能參加醫師資格認定,2002年2月,我市按照省衛生廳的安排部署,又組織了一次補辦,又為56人進行了醫師資格認定。近幾年來,一些當時因為種種原因沒有進行醫師資格認定的人不停的信訪,要求政府再給一次“補辦”的機會。另外,隨著醫師執業注冊工作的逐步開展,當初的醫師資格認定工作中的個別粗糙之處也逐漸暴露出來。對這些問題,市衛生局、省衛生廳高度重視。近日,省衛生廳專門印發了《陜西省衛生廳關于妥善解決醫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陜衛人發[2005]457號)、《陜西省衛生廳關于做好執業醫師資格認定材料報送工作的通知》(陜衛人發 [2005]458號),對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做出了專門規定。現就我市貫徹落實上述兩個文件精神,解決醫師資格認定工作中的“遺留問題”做如下通知:
一、申請者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和相關政策
(一)申請者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
之前沒有參加過醫師資格認定,或參加了認定但沒有通過認定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這次的醫師資格認定工作。
1、1998年6月26日之前,取得“醫師”以上職稱的,這次可以申請進行執業醫師資格認定,取得“醫士”職稱的,這次可以申請進行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認定。
2、在醫療機構從事臨床診療工作,并且在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處方權,職稱為教學或科研系列者,由所任職的醫療機構提出聘任意見,經省衛生廳相應機構認定,符合醫師資格認定條件者,可以申請參加這次的醫師資格認定。
3、部分醫療衛生機構對畢業后的研究生,沒有評定初級職稱,而是在工作一段時間后,經考核合格,直接聘任了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因此,1995、 1996、1997年畢業的研究生中,有一部分人沒有取得相應的醫學專業技術職稱。這些人,符合有關規定的,可以申請參加這次的醫師資格認定。
4、在政府衛生系統之外的其他部門所屬的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臨床、口腔、公共衛生、中醫的,1998年6月26日前獲得其衛生主管部門組建或委托的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的醫學專業技術職稱者,可以申請參加這次的醫師資格認定。
5、醫學院校畢業生在1998年6月26日前從事臨床、口腔、公共衛生、中醫工作并轉正,但在國家正式開展職稱評審工作前退休,或因工作需要改行從事其它工作,未取得醫學類專業職稱者,可以申請參加這次的醫師資格認定。
6、1998年6月26日至1999年5月1日之間發生的《執業醫師法》第三十七條所列情形者,可以申請參加這次的醫師資格認定。
7、出入境衛生檢疫系統的人員,符合《執業醫師法》和《具有醫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認定醫師資格及執業注冊辦法》規定者,可以申請參加這次的醫師資格認定。
8、醫學院校醫學專業本科畢業,在醫療衛生機構醫學影像科室工作,工作中出具診斷報告,職稱為技師者,由所任職的醫療衛生機構提出聘用意見,經省衛生廳相應機構認定,符合有關條件者,可以申請參加這次的醫師資格認定。
(二)相關政策
1、在醫療衛生機構中主要從事臨床工作且符合醫師資格認定條件者,這次認定時,要考慮其實際從事的專業技術崗位的性質,結合職務、職稱認定其醫師資格類別。其中:“實際從事的專業技術崗位”是指2000年6底所從事的專業技術崗位。
已經認定了醫師資格但符合上述原則的這次也可重新申請更改醫師資格類別,換發新的《醫師資格證書》。
2、在2000年9月1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辦法》頒布之前,已經轉業、復員、離退休并由地方人民政府安置或者因單位劃歸地方管理而轉到地方的符合認定條件者,可以申請參加這次的醫師資格認定。
3、公安、邊防、消防系統中符合認定條件者,可以申請參加這次的醫師資格認定。
4、臺灣籍人員申請醫師資格認定的,參照《衛生部關于港澳人員認定醫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衛人發[2000]第382號)執行。
5、《醫師資格證書》遺失后,這次可按規定申請補發。補發的《醫師資格證書》編碼不變,發證日期按實際補發的日期填寫,并注明“補發”字樣,即“※※年※※月※※補發”。
6、《醫師資格證書》發生污損、殘缺、涂改或書寫錯誤的,這次可申請換發。
二、辦理程序
1、申請進行醫師資格認定者,由本人向2002年2月之前當時本人所任職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交規定的資料等,由當時所任職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資料等的初審,將符合條件者的資料等向發給該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局交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保健機構向同級衛生局交驗。
2、縣區衛生局在收到資料等之后,組織力量進行審核,將符合條件者的資料等按照本文附件1“來市衛生局交驗認定資料時間安排”規定的時間交給市衛生局審查。
3、市衛生局在組織力量對交驗的資料進行再審核之后,將符合條件者的有關情況在“漢中市衛生信息網”上公示。對沒有問題者,按照省衛生廳的安排,交給省衛生廳最終審核,由省衛生廳進行醫師資格的認定。符合條件者,由省衛生廳發給醫師資格證書。
4、市衛生局不受理個人的認定申請。
三、需要提交的資料
(一)申請進行醫師資格認定者應當提交的資料
1、填妥的《醫師資格認定申請審核表》1份;
2、申請者的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原件縣區審核完后即退還本人);
3、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醫學專業技術職稱的證明(包括:①《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②任職批文原件、復印件1份;③評審呈報表或評審簡表原件、復印件1份);
4、二寸同一底版、近期(半年內)、正面、免冠、大頭、非藝術彩色照片2張;
5、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交相應的資料:
(1)符合本文“一、申請者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和相關政策”中“(一)申請者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第2條者,還需提交: ①醫療專業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其復印機1份;②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處方權的書面證明;③醫療機構聘用意見(須經法定代表人、醫務科長雙簽名確認);④論文、科研成果、病歷等證明從事臨床醫療工作的材料。
(2)符合本文“一、申請者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和相關政策”中“(一)申請者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第8條者,還需提交: ①醫學專業本科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②開具醫學影像、病理診斷報告資格的證明;③醫療機構聘用意見(須經法定代表人、醫務科長雙簽名確認)。
5、規定的其他資料。
各縣區衛生局和市衛生局直屬、直管醫療衛生機構來我局交驗認定資料時,除提交上述所列全部資料外,同時須填報按Excel格式制作的《解決醫師資格認定遺留問題情況一覽表》(見附件2)并報拷貝有該“一覽表”的軟盤一份。
(二)申請更改醫師資格類別者應當提交的資料
此前已經認定了醫師資格,這次申請更改醫師資格類別者除需提交本文“三、需要提交的資料”中“(一)申請進行醫師資格認定者應當提交的資料”第1至第4項規定的資料外,還需提交:
1、證明其實際從事的專業技術崗位性質與業績的相關材料;
2、任職的醫療衛生機構、給該醫療衛生機構頒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局的審核同意的文件;
3、原《醫師資格證書》。
(三)醫師資格證書丟失,申請補發者應當提交的資料
遺失了既往通過認定取得的《醫師資格證書》,申請補發者需提交:
1、登載有原《醫師資格證書》聲明作廢的報紙原件;
2、原《醫師資格認定申請審核表》;
3、任職的醫療衛生機構、當地衛生局的證明等。
(四)申請重新換發醫師資格證者應當提交的資料
《醫師資格證書》發生污損、殘缺或書寫錯誤申請重新換發者需提交:
1、原《醫師資格證書》;
2、原《醫師資格認定申請審核表》;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任職的醫療衛生機構、當地衛生局證明。
四、時間安排
總體設想:三月份進行安排部署,四月份接受認定申請、進行資料審查,五月初至五月二十日各縣區和有關單位來市衛生局交驗認定資料等,從五月二十日開始市衛生局將審查之后認為符合條件者在“漢中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市衛生局六月初去省衛生廳交驗資料,辦理認定事宜。
具體安排見本文附件1“來市衛生局交驗認定資料時間安排”。
五、相關費用
1、按照省上的規定,申請醫師資格認定或申請更改醫師資格類別者每人交認定費及工本費共35元整,其中6元/人留市上,4元/人留縣區,其余繳省上。《醫師資格證書》遺失或因污損、殘缺、書寫錯誤申請重新補(換)發《醫師資格證書》者每人交10元整。
2、空白的《醫師資格認定申請審核表》市衛生局已領購回來,每份2元。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迅速部署。醫師資格認定工作是貫徹《執業醫師法》的重要內容,是依法實施衛生技術人員準入的重要措施,它關系到醫療服務秩序、質量和當事人的切身利益。這次是應廣大從業人員的一再要求,對“遺留問題”的處理。以后,除海外留學回國服務人員之外,其他人員獲得醫師資格的唯一途徑就是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如果符合認定條件者這次依然因故沒有通過醫師資格認定,從目前看,以后再無“補辦”的可能。所以,對于符合當年的醫師資格認定條件者來說,這是最后一次機會。因此,各縣區衛生局、各有關醫療衛生機構要高度重視,安排得力人員負責這項工作,迅速傳達文件精神,及時安排部署,把工作抓緊抓好。
2、加強宣傳,防止遺漏。2000年的醫師資格認定、2002年的“補辦”,所以有那么多人存在“遺留問題”,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人不知道有關政策。這次,要汲取既往的教訓,加強宣傳。本文,我局除印發各縣區衛生局、有關醫療衛生機構之外,還將發布在“漢中衛生信息網”上供公眾查閱。在印發本文的同時,我局還將在市內主流媒體上發布公告,告知這一信息,請公眾相互轉告周知。各縣區衛生局、各醫療衛生機構對本文規定,要采取多種方式方法迅速傳達,公開宣傳,把宣傳工作做好、做細、做實,避免因為宣傳不到位而使當事人錯失最后一次機會,避免今后因此而發生的纏訪。
3、掌握政策,不亂表態。2000年的醫師資格認定、2002年的“補辦”,所以有那么多人存在“遺留問題”,另外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當年個別工作人員掌握政策不夠,將符合條件者拒之了門外。所以,這次一是要安排工作認真負責、踏實細致、原則性強、有一定政策水平、綜合素質好的同志從事這項工作;二是要加強政策學習,認真、全面的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有關政策;三是在工作中,遇到疑難時,要慎重對待,要反復研究政策,加強上下溝通,必要時及時請示、匯報,不要隨意表態。
4、堅持條件,嚴格審查。醫師資格認定是免考獲得《醫師資格證書》的途徑,國家規定有明確的前置條件,不具備條件者只能參加國家統一的醫師資格考試。而參加考試取得醫師資格的難度是越來越大。因此,在這次解決“遺留問題”時要特別注意把好資格審查關,特別注意防范不具備醫師資格認定條件者弄虛作假、蒙混過關。為此,一是要確定原則性強的同志從事這項工作。二是要嚴格制度,嚴明紀律。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涉及這次認定的,應當回避。三是每個申請者的申請資料,在每次審查的時候,必須至少由兩個以上的工作人員先后進行認真、仔細的審查,簽署審查意見并簽名,以示負責。工作人員沒有按照要求審查資料的,不得簽署審查意見。四是對確實不符合政策的,要有明確態度,按政策處理,不得將申請等資料層層上交。五是這次送市上的所有資料,要求提交原件的必須見原件,單純復印件無效。要求提交復印件的,工作人員應當認真、仔細、反復的就原件和復印件進行核對。核對無誤的,工作人員必須在復印件上簽署“與原件相符”的審核意見、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對不符合要求的資料,可以拒絕受理。
5、進行公示,接受監督。各醫療衛生機構,除采用其他方式方法傳達本文精神之外,還要將本文有關規定公布在本機構顯眼之處,供本機構人員學習,也便于大家對這項工作實施監督。在對申請者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查之后,要將審查認為的“符合條件者”在本機構顯眼位置張榜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沒有進行公示的,市、縣區衛生局可以不予受理,造成的后果,由違規者負責。各縣區衛生局、各醫療衛生機構要暢通群眾舉報的渠道,認真受理舉報,及時查處違規者。我局對報送的資料組織力量進行審查之后,將把“符合條件者”在“漢中衛生信息網”上再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6、妥存資料,防止損毀。一是這次工作當中,申請者提交的各種資料,特別是畢業證、身份證等證書很珍貴,一旦損毀將會帶來很大麻煩。所以,對申請者提交的各種資料,要妥為保存,嚴防損毀。二是對申請者提交的各種資料,要給申請者出具收據,登記在冊,防止不必要的扯皮。三是申請者提交的資料,涉及個人隱私,要嚴格管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無關人員不得接觸,嚴防個人秘密泄漏。四是來市衛生局交驗材料時,申請者的資料應當每個人裝一袋。制作《陜西省醫師資格認定申報資料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貼于資料袋表面,標明內裝資料的名稱、份數、性質(原件或是復印件);另外一份作為交接資料的收據。
七、其他事項
1、本文所說的“職稱”,是指按照國家關于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稱的有關政策、經規定的職稱授予部門正式批準的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其它機構或部門批準的“職稱”不作為這次醫師資格認定的依據。
2、本文中的“以上”,包括本數在內,如“醫師”以上職稱,包括“醫師”在內。
3、本文涉及的資料,沒有明確說明是“復印件”的,均指原件。本文涉及的各種資料,需要手寫的,應當用黑或藍黑色墨水、用鋼筆或毛筆工整書寫,用油筆、鉛筆書寫或書寫成其他顏色的、涂改的均無效。
4、本文明確要求的簽名,應當用鋼筆、毛筆親筆簽署。
5、本文由漢中市衛生局負責解釋。
6、這項工作由漢中市醫學考試中心負責。市醫學考試中心辦公地點:漢臺區益漢路3號;聯系人:崔峰,聯系電話:2232646.本文未盡事宜,如有咨詢,請徑與其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