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計價格[2001]156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計委、物價局、衛生廳(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體改辦等部門《關于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和國家計委、衛生部《關于改革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的意見》,國家計委、衛生部制定了《醫療服務項目成本分攤測算辦法(試行)》,現印發你們,請貫徹執行。測算和分攤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是當前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對于保證《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的順利實行,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各地要加強領導,由價格、衛生部門組成工作小組開展工作,同時要做好有關人員的培訓工作。各地要隨著醫療保障、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的變化,適時測算醫療服務項目成本。對執行中出現的情況與問題,要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