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北京億芝堂生物醫藥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山西省安澤縣天然保健食品開發研究所:
根據群眾舉報,我部對你公司生產的“山花健身茶”進行了監督檢查。監督檢查中發現,“山花健身茶”聲稱的產品功能與衛生部審查批準的不一致。以上事實有其產品說明書為證。
我部根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對你公司生產的“山花健身茶”進行了重新審查。經審查,我部確認,你公司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二十三條、《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F依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我部決定撤銷你公司“山花健身茶”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批準文號:衛食健字(1999)第0305號)。
如不服本決定,可以依照有關法律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