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衛法監發[2003]2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為加強對皮膚粘膜消毒劑的安全性監管,經論證,現對皮膚、粘膜消毒劑中部分成分限量值規定如下:一、 皮膚消毒劑中部分成分限量濃度(W/V):葡萄糖酸氯己定或醋酸氯己定為4.50% 2,4,4’- 三氯-2’-羥基二苯醚為2.00% 苯扎溴銨或苯扎氯銨為0.50% 戊二醛為0.10% 二、 粘膜消毒劑中部分成分限量濃度(W/V):葡萄糖酸氯己定或醋酸氯己定為0.50% 2,4,4’- 三氯-2’-羥基二苯醚為0.35% 苯扎溴銨或苯扎氯銨為0.20% 戊二醛為0.10%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請各單位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