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1-08-26 共1頁
衛辦疾控發[2005]29號
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蘇、四川、云南省衛生廳:
為配合執行《2004年血吸蟲病防治項目管理方案》(衛規財發[2004]448號附件8),規范晚期血吸蟲病人外科治療救助工作,我部組織專家制定了《晚期血吸蟲病人外科治療救助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和《晚期血吸蟲病人外科治療救助項目技術方案》(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存在的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疾病控制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