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依據《安全生產法》和《職業病防治法》,在各不同階段依法進行職業病危害評價,以保證安全生產,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本文將從評價依據、評價流程、評價內容、工程分析、評價方法、對策措施等方面對職業病危害評價進行分析。
一、評價依據
開展職業病危害評價的主要依據是各種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以及企業提供的各種資料。雖然安全和衛生法規、標準和規范各有自己的法規體系,但在職業病危害評價中有一些相同的法規、標準作為依據,例如《生產過程安全衛生要求總則》(GB12801-91)、《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GB5083-1999)、《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93)、《工業企業安全衛生設計總則》(GB5083-1999)等等。
二、評價的流程
職業病危害評價的流程是:
1.收集各種與評價項目有關的資料,包括適用的各類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企業提供的各類安全衛生技術、管理文件資料、運行記錄,以及現場的安全衛生狀況等。
2.根據收集到的資料及企業的評價要求和評價目的,制定相應的評價計劃或評價方案,以指導評價工作按時有序地開展。
3. 在獲得充分資料的基礎上進行工程分析,對物料、工藝過程、設備設施、作業場所等進行危險、有害因素或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識別,并明確其存在的部位或環節。
4. 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劃分評價單元或確定重點評價因子,并選擇評價方法。
5. 利用選定的各種評價方法進行定性、定量或綜合評價,以明確危險、有害因素或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
6. 結合現場或類比現場實際情況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職業安全衛生的考慮,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對企業的安全衛生管理、工程技術措施等進行評價。
7. 針對辨識、評價的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各種合理可行的安全、衛生對策措施,包括管理措施、工程技術措施、應急救援預案等。
8. 做出職業病危害評價的結論。
9. 在評價過程中要對評價報告進行反復的審核、修改、完善工作,確保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的質量。
三、評價內容
由于企業危險、有害因素與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差異,職業病危害評價側重對作業環境中可能影響企業職工身體健康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識別、評價和控制,重點在于職業病的預防和控制。
安全評價和職業病危害評價在部分評價內容方面有一定的交叉,比如在廠址選擇及總平面布置方面,都要求:廠址選擇符合工業布局和城市規劃的要求;考慮不同地質條件和水文條件對廠址的影響;考慮當地氣象條件(如風向因素)的影響;新建廠選址應滿足有關國家標準中關于防火距離及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包括企業與外部的居民區、周邊企業等的防護距離,企業內部車間、設備裝置、辦公區、生活區等相互之間的安全距離等。
四、工程分析
安全評價和職業病危害評價都需要通過工程分析來識別分析生產過程及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或職業病危害因素。兩種評價都將從原輔物料、中間產品及產品、工藝過程、生產設備設施、作業場所、安全衛生投入等方面進行工程分析,但工程分析的側重點由于評價內容不同而存在差異。
如對原輔物料、中間產品及產品的工程分析,安全評價關注其易燃易爆性、活性、毒性及腐蝕性,而職業病危害評價關注的是其毒性和腐蝕性。
對生產工藝和設備設施的工程分析,安全評價分析其工程技術、工藝過程中各項參數(如溫度、壓力、速度、流量、材質等)可能導致的設備故障,人、物、環境和管理方面的缺陷可能導致的泄漏、火災、爆炸和各種人身傷害事故;而職業病危害評價則分析有工人操作的工藝過程或設備設施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質的揮發、溢出或意外泄漏及噪聲等危害因素對工人健康的影響。
此外,為了保護員工的健康,更準確地掌握工人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職業病危害評價還需要對衛生用室和輔助用室、工時制度等進行分析。
五、評價方法的選擇
在評價方法的選擇上,職業病危害評價方法相對固定,主要有檢查表法、類比法和定量分級法。類比法是目前開展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時的主要評價方法,通過類比項目的職業衛生調查、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的檢測等來類推擬建項目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職業病危害后果及應采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職業病危害評價還常利用現場或類比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的檢測數據進行定量分級,來評價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人的危害程度。
在采用類比法時,職業病危害評價強調作業場所工人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和衛生工程措施的類比。在采用檢查表法時,職業病危害評價則強調職業衛生工程技術措施、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情況及職業衛生管理、健康監護等內容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