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中國,由于人們對于房地產經紀行業還沒有完全形成統一的科學認識,導致房地產經紀行業規范執業的標準缺乏,管理部門對房地產經紀業的規范執業主要是號召引導,缺乏有力的管理措施。這樣在行業總體素質不高,又存在過度競爭的現實環境中,不少房地產經紀企業各行其事,將規范執業擱置一旁。此外,行業自律管理缺位,致使行業的規范執業,既缺乏政府的監管,又缺乏行業自律的監控。這就使得行業的規范面臨一定的失控危險。這是當前出現一些不正當經紀行為的一個重要根源,也是中國房地產經紀行業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與此同時,行業內難顯規范執業的競爭優勢,市場上存在無序競爭的現象。
由于規范執業缺乏法律的支持和管理的保護,不規范經營的企業一方面可以通過不正當經紀行為獲取高利潤,以反面示范效應沖擊規范執業企業的價值取向,引誘它們“劣化”;另一方面可以通過惡性競爭,挖走規范經營企業投入培訓的人員,搶走它們投入服務的客戶,使規范企業的成本投入沒有獲得相應的收益,致使市場在一定程度上表現出資源優化配置的失靈。具體而言,目前房地產經紀行業的種種不誠信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
1.賺取不正當差價
2.不當收取傭金甚至騙取中介費
3.業務操作簡單化,不規范
4.不告知甚至有意隱瞞重要信息
5.不當承諾和不當誘導
6.不當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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