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各設區(市)交通局、公路局、廳直屬各單位:
根據交通運輸部基本建設質量監督局和交通專業人員資格評價中心《關于組織2012年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過渡考試的通知》(質監公字〔2012〕3號)文要求,2012年全國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考試將于2012年10月12日-14日舉行。為了保證考試工作按計劃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形式及時間:考生先網絡報名后將有關材料報省交通質監站審查。
網絡報名時間:2012年8月1日-8月15日
質監站審查報名材料時間:2012年8月16日—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節假日不報名。
二、準考證打印時間:2012年9月21日—10月11日
三、考試時間:2012年10月12日—10月14日各科目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四、考試地點:江西省考點設在南昌市,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受理報名的單位:江西省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撫河北路249號交通科技大樓12樓1210室。
電話:0791—86633007(聯系人:章弘、鄧芳、周振海、左華平)
六、報考條件:報考者本人所在單位或服務的項目或戶籍所在地應是江西?。ㄒ陨矸葑C上標明的住址為準)。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工作業績良好,熱愛監理工作。
(二)年齡在65周歲以下(1948年1月1日后出生),身體健康,能勝任現場監理工作。
(三)取得工程類或經濟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四)報考監理工程師者須具有公路、水運工程或相關專業大專(含)以上學歷;報考專業監理工程師者須具有公路、水運工程或相關專業中專(含)以上學歷;上述兩類報考者須同時滿足以下相關工程專業學歷的年限要求:
1. 獲博士學位當年。
2. 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
3. 獲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后,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4. 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5. 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7年以上。
6. 工作后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第二學歷),第二學歷獲得后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
7. 工作后取得大學專科學歷(第二學歷),第二學歷獲得后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8. 相關專業中專畢業后,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12年以上。
七、免考規定
參加2010年、2011年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過渡考試者,其合格科目可免考,2002年之前的省專監證不再免考。
八、報考程序:考生本人在考試網絡報名規定的時間內登陸交通部質監總站網站(http://www.jtbzjz.net),按規定如實、準確錄入本人報考信息,確認無誤后打印報名表。考生注冊的姓名必須是與身份證一致的真實姓名,所設置的密碼務必妥善保管,遺失將無法參加考試。
申請考試者同時向省質監站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報考申請表;
(二)本人學歷、職稱、身份證原件及相應復印件;
(三)在贛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從業的外省考生應提交項目辦證明。
申請者對個人材料真實性負責。申請表須經其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審核蓋章。審核單位對材料真實性負審核責任。
為更大限度地方便報考生,提高審查工作效率,建議由所在單位匯總全部報考材料后統一提交省報名點審查。審查時間與考試報名時間相同。
九、有關事項目說明:
1、本次綱使用《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過渡綱(2012年版)》,于2012年5月中旬委托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發行。
2、考生應對個人報名資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由于考生個人信息填寫錯誤對其獲得合格證書造成影響的,由考生個人負責??忌鷪竺Y料或相關證件存在弄虛作假的,經查實,取消其報名資格,并在全國范圍內予以通報,自通報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報考。
3、身份證號說明:①初次報考的考生報名時填新身份證號;②如以前用舊身份證報考,本次報考想改為新身份證號的考生一律與我站報名處取得聯系,我站統一更新。
4、資格考試的有關通知、文件、時間安排等信息將在江西省交通質監網站(http://www.jxzjz.com)上發布,請及時瀏覽。
特別提醒:1、請各位考生按要求認真填寫報名表,報名表提交打印后如發現錯誤不能自己修改,須持身份證原件到我站取消預審方能修改。2、考生上傳電子照片應嚴格按部局要求(白底免冠彩色證件照、尺寸為3.5厘米×4.5厘米)。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監理資格和報考科目對照
| 原有 資格 | 報考 資格 | 公路工程考試科目 | ||||||
| 監理 理論 | 合同 管理 | 經濟系列 | 工程系列 | 綜合考試 | ||||
| 公路工程經濟 | 道路橋梁 | 隧道工程 | 公路機電工程 | |||||
| 部監理工程師 | 增 項 | 只選1個相應科目 | ||||||
| 部專業監理工程師 | 監理 工程師 | 已有公路工程系列監理專業(含試驗檢測監理專業、交通工程監理專業)者須報公路工程經濟;已有經濟系列專業(含合同管理)者須選報工程系列的1個相應科目 | √ | |||||
| 增 項 | 只選1個相應科目 | |||||||
| 無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批準資格 | 監理工程師 | √ | √ | √ | 只選1個相應科目 | √ | ||
| 專業監理工程師 | √ | √ | 只選1個相應科目 | |||||
| 原有 資格 | 報考 資格 | 水運工程考試科目 | ||||||||||||||||||
| 監理理論 | 合同管理 | 經濟系列 | 工程系列 | 綜合考試 | ||||||||||||||||
| 水運工程經濟 | 港口工程 | 航道工程 | 水運機電工程 | |||||||||||||||||
| 部監理工程師 | 增 項 | 只選1個相應科目 | ||||||||||||||||||
| 部專業監理工程師 | 監理工程師 | 已有水運工程系列專業(注2)者須報水運工程經濟;已有經濟系列專業(含合同管理)者須選報工程系列的1個相應科目 | √ | |||||||||||||||||
| 增 項 | 只選1個相應科目 | |||||||||||||||||||
| 無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批準資格 | 監理工程師 | √ | √ | √ | 只選1個相應科目 | √ | ||||||||||||||
| 專業監理工程師 | √ | √ | 只選1個相應科目 | |||||||||||||||||
| 項目 | 時間安排 |
| 網上報名時間 | 2012.8.1~2012.8.15 |
| 考生資格審核時間 | 2012.8.16~2012.8.29 |
| 考生資格公示時間 | 2012.8.30~2012.9.10 |
| 考生自助打印準考證時間 | 2012.9.21~2012.10.11 |
| 考試時間 | 2012.10.12~2012.10.14 |
| 10月12日(周五) | 10月13日(周六) | 10月14日(周日) | |||
| 下午 14:30-17:00 | 上午 9:00-11:30 | 下午 14:30-17:00 | 上午 9:00-11:30 | 下午 14:30-17:30 | |
| 公路 工程 | 監理理論 | 公路工程經濟 | 合同管理 | 道路與橋梁 隧道工程 公路機電工程 | 綜合考試 |
| 水運 工程 | 監理理論 | 水運工程經濟 | 合同管理 | 港口工程 航道工程 水運機電工程 | 綜合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