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圖紙會審的重點和內容
第十一條 圖紙會審的原則
圖紙會審應堅持先大后小、先重點后一般的基本原則。即始終圍繞著減少施工難度、提高我方經濟效益、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效率、有利于工程質量、確保施工安全,加快施工進度的各項目標而展開,最后進行圖紙糾錯。
第十二條 圖紙會審的重點內容
(一)施工圖紙是否經正規設計單位正式簽章、是否通過有關部門評審;
(二)承包范圍是否與圖紙符合,承包范圍內的圖紙是否齊全。
(三)施工難度大,通過設計| (四)在可以滿足設計功能的前提下,從經濟角度可否對圖紙進行修改。
(五)對一些復雜的節點或要花費大量人工的裝飾線、角、弧等進行取消或改變,以降低生產成本和提高生產效率。
(六)建筑與結構構造是否存在不能施工,或施工難度大容易導致質量、安全或加大費用等方面的問題。
(七)關鍵工序是否可以通過設計進行優化,以增加工程進度,減少工程成本。
(八)建筑施工場地周圍工藝管道、電氣線路、運輸道路與建筑物之間的位置或間距是否合理;擬建建筑物的定位是否合理。
(九)施工圖紙是否有特殊要求,施工裝備條件能否滿足設計要求,如需要采用非常規的施工技術措施時,技術上有無困難,能否保證施工安全。
(十)是否采用了特殊材料或新型材料,其品種、規格、數量等材料的來源和供應能否滿足要求。
(十一)是否有| 第十三條 圖紙會審的一般內容
(一)表達不規范,能造成理解偏差,須進一步澄清的問題。
(二)施工做法是否具體,與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規程等是否一致。
(三)地質勘探資料是否齊全。
(四)施工圖紙與說明是否齊全。
(五)幾個單位共同設計的,或同一設計單位的不同專業部門設計的,相互之間有無矛盾;各專業之間及平、立、剖面圖之間是否有矛盾,標高是否一致。
(六)總平面與施工圖的幾何尺寸、平面位置、標高是否一致。
(七)建筑節能、防火要求是否滿足。
(八)建筑結構與各專業圖紙本身是否有差錯及矛盾,建筑圖與結構圖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且符合制圖標準,設計鋼筋錨固長度是否符合其抗震等級的規范要求等。
(九)地基處理方法是否合理。
(十)公司是否持有施工圖中所列各種圖集、標準;如沒有,如何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