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價的概念從提出到今天僅有30年的歷史,與環境問題的出現相比明顯滯后。環境影響評價以及 其相關概念還處在發展和完善中。在不同國家由于政治,經濟文化背景不同,對環境的定義也不同。環境問題在人類產生并組織成社會的早期就出現了,而環境問題的提出則是在人類社會組織程度,科學技術水平,生產經濟水平均較高且對自然界的沖擊較的20世紀50年代。環境科學則是在解決環境問題的社會需要的推動下產生和發展起來的。
自1969年美&&國頒布國家環境政策法NEPA建立了環境影響評價的制度以來,在近30年的時間里,環評在全球迅速普及和發展起來。目前已有100多個國家建立了環評制度并開展了環評工作。中國的情況:
1973.8 北京召開第一次全國環境保護會議,揭開中國環保事業序幕
1979 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1981 基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1986.3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1988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計規定
1989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證書管理辦法
1990.6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程序
1998.11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具體內容可參考陸書玉主編的 環境影響評價 高教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