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在農業生產中,如何實施清潔生產?
《清潔生產促進法》第二十二條提出:“ 農業生產者應當科學地使用化肥、農藥、農用薄膜和飼料添加劑,改進種植和養殖技術,實現農產品的優質、無害和農業生產廢物的資源化,防止農業環境污染”。
《清潔生產促進法》對農業實施清潔生產也提出了一些要求,這是符合我國國情的。我國當前的農業生產確實存在著對土地、空氣、水體的污染問題,也存在著對資源和能源的浪費問題。
使農業生產成為一個清潔生產的過程,采取的措施有很多,如:
(1)應當科學地使用化肥、農藥、農用薄膜。為了達到增產而又不污染環境的目的,要組織專家學者幫助、指導農民科學施肥。依據土壤條件、氣候環境和作物種類以及生長期定量施肥和施藥;幫助、指導農民平衡施肥,倡導使用復合肥料,使肥料中的氮、磷、鉀等成分比例適當。同時,要認識到有機肥料在收集、保管和堆存過程中存在著對環境的污染,因此,要加強對有機肥料的管理。在已經淘汰了高毒、不易降解的有機氯農藥后,應逐步減少有機磷農藥的使用。使用過的或廢棄的農膜應收集起來,集中處置。
(2)農業生產是用水戶,科學灌溉是確保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前提。灌溉用水應符合農田灌溉水質的標準,重金屬含量高的廢水不能灌溉。節約用水是農業生產者必須遵循的原則,&&特別是北方缺水地區,水漫灌是不可持續的,也不利于提高農作物產量。
(3)蔬菜水果上市前的半月內不能再噴灑農藥;農作物的秸桿可以做肥料,不能就地焚燒,因為焚燒過程會產生許多污染物,包括一些致癌物。既污染了空氣,還可能損害人體健康。收獲的糧食不要放在公路上,尤其在瀝青路面上晾曬,以免受到污染。
(4)禁止將有毒、有害廢物用作肥料或者用于造田或不加任何處置地在田地堆放。廢物的填埋場必須符合標準,防滲措施合格,以防污染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