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因為拒交物業費和車輛管理費,自己的轎車被物業公司貼了許多催費通知單,在協商的過程中,后輪也被上了鎖。4日,省城臥龍花園一業主因此和物業公司發生了激烈的爭執。
車玻璃上貼滿催費通知單
據臥龍花園的業主沈先生說,4日早上7點,他出門準備上班,突然發現車身上貼了好多紙,幾乎把所有的玻璃都蓋住了。仔細一看,原來是一張張催費通知單。
沈先生于是將車開到小區東門,在距離門口10米左右的緩沖帶前停了下來,然后去跟物業的工作人員理論。“可是他們竟然說汽車堵了路,又在后輪上了一把鎖,并且讓我去找物業的領導處理。”
他告訴記者,由于汽車被鎖,他只好跟單位請了假,并且找到物業管理中心和物業總公司的信訪辦反映問題。等沈先生再次回到小區時已經是中午時分,讓他驚訝的是,后輪被鎖上的汽車赫然又停在了小區門外二三十米遠的地方。
雙方各持己見矛盾難解
下午,沈先生夫婦與臥龍花園物業對于這個問題進行了長時間的爭執。
物業服務中心的王主任解釋道,沈先生夫婦從2004年至今已經5年沒有交納過物業管理費了,車輛管理費也沒交過。物業催促過多次,但一直沒有結果。
對此,沈先生夫婦表示,拒交物業費是因為他們對服務質量不認可,肯定不會全額補交。
由于各持己見,雙方無法達成統一意見,矛盾還是沒能解決。
直到下午5點多,在民警的協調下,物業公司才把車后輪的鎖打開,沈先生將車開走。
律師:物業有權催費無權扣車
對這起糾紛,記者咨詢了舜天律師事務所的邵振中律師。他表示,業主如果不交費,物業公司完全有權催交,并通過各種合法方式解決,但是絕對無權扣押業主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