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拆了其家門口的防火門;之后業主打鬧物業公司,這下可輪到物業公司報警了,這一天,同一個地點出了兩次警。
第一次出警:記者在白先生門口看見,家門口兩扇門只剩下一扇門了。白太太說,她們去喝喜酒回來的時候就看到這番景象,他們家也斷水斷電了。“我們當時要去物業那里給他們交水電費,但是他們不讓我交。”白先生還表示,這個斷電行為是物業公司叫來電工干的,原因是他們家欠了好幾個月的物業費。“這個物業公司不是由業主選出來的,我們不承認這個公司,所以我們才不交物業費。”
而據物業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員說,他們這扇門因為壞了,所以他們才拿去維修。而對于斷水電這一行為,工作人員表示,只要業主把物業費交齊了,就會恢復供水電。
第二次出警:物業公司的辦公室已經一片零亂,辦公桌被掀翻在地。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說,白太太還拿走了他們公司的營業執照。“這是我干的,我們孩子都要吃飯,他不給我們供電怎么辦?”白太太言辭很是激動,其他業主也開始聲援白太太,“斷水斷電不是物業公司的權利,是電業局、自來水公司的管轄范圍。”白太太說,這個物業公司一點都不稱職,所以她才不交物業費,同時她還表示,如果選業委會,她一定會積極參加,只是沒有人來牽頭。
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說,他們前一天的時候因為業委會的事情,已經找過各個業主,但是沒有業主愿意來干這件事情,所以他們也沒有辦法。
巡警對雙方進行調解,讓物業公司先將水電恢復,白太太也把之前所欠的水電費先交齊。至于物業費這個問題,物業公司應該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討要。同時,白太太也要為其砸辦公室行為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