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業主信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昨日,備受關注的《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在市三屆人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表決通過,將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通過三審修改,正式通過的《條例》再添新亮點:修基金存哪家銀行,由業主自行決定;物管或業委會泄露業主信息,處1萬至10萬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小區開麻將館
需鄰居同意
樓下麻將館噪音太,但沒辦法制止,今后業主可對這些小區麻將館說“不”了。《條例》規定: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辦工商執照時必須出具利害關系業主同意的書面材料。今后,小區業主不能隨意更改住房用途,開辦餐廳和麻將館等。
修基金存哪家銀行
業主說了算 關于修基金的管理,是本次審議的一熱點。曾有業主聯名反映:為避免專項維修資金被濫用,業主一致贊同物業維修基金應繼續由政府管理,但存在哪家銀行、利率多少等,應由業主自己決定。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應將銀行、利率的選擇權還給業主。《條例》采納了常委會組成人員的意見,規定: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具體的監管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泄露業主信息
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買了房子,裝修公司就來電話了……面對日益嚴重的個人信息泄露現象,《條例》對泄露業主信息的行為,明確了責任追究。規定,建設單位或物業服務企業,泄露業主資料的,予以通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處最高10萬元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業主私挖地下室
由區縣規劃部門查處
此前在審議時,有組成人員提出,禁止業主私挖地下室應寫入《條例》,此意見也被采納。《條例》規定,禁止占用地上或者地下空間違法修建建筑物、構筑物。如果違反規定,由區縣規劃部門依法查處。
小區失竊
物管按合同約定承擔損失
目前,物管合同都是格式合同,對于安全事故的賠償責任,格式合同里面沒有明確比例。《條例》規定,如果出現小區失竊,對業主造成損失的,物管要按與業主簽訂合同條款的約定賠償損失。這意味著,今后,《條例》實施后,業主可與物管修改物管服務合同,在合同里予以明確。
小區公用設施
對外營業收益歸業主共有 《條例》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征得有關業主、業委會、物管同意,經營收益歸業主共有,可拿來作為物業維修基金或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