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規范垃圾收集與處理工作,確保垃圾的及時處理。
2.0 適用范
適用于美之國花園內的垃圾收集與處理工作。
3.0 職責本文
3.1 保綠部主管負責垃圾回收工作的組織、檢查和監控。
3.2 保綠部領班負責協助主管巡回檢查垃圾回收工作的完成情況。
3.3 保潔公司保潔員負責具體實施垃圾回收清潔工作。
4.0 程序要點
4.1 保潔員每天定時兩次收集垃圾,上午9:30 下午3:30。
4.2 工程垃圾的回收。
4.2.1 瓦礫、碎磚、灰渣等堅硬的工程垃圾應用斗車或其他裝運工具運送到小區指定地點倒放,禁止和其他垃圾混放。
4.2.2 路面灰塵、泥沙等粉塵性垃圾在運送途中應加以遮擋,防止垃圾掉落或飛揚引起二次污染。該類垃圾一定要傾倒在小區內指定地方,禁止倒入垃圾中轉站。
4.2.3 廢棄的涂料、油漆等流質性垃圾在運送途中要注意容器的封閉,防止溢流污染路面。
4.2.4 有回收利用價值的垃圾要揀出分類單獨存放一處。有毒有害垃圾應單獨袋裝,單獨收集,單獨儲運,單獨處理。如廢電池、廢日光燈管、廢油漆桶等。
4.3 生活垃圾。
4.3.1 清潔人員在日常清潔時收集的少量的垃圾可倒入小區內的垃圾桶內,量大的垃圾應直接運送到小區內的垃圾中轉站內。
4.3.2 路面清潔人員在清潔路面時,應將收集的少量垃圾直接倒入附近的垃圾桶內,下列情況下,禁止直接倒入垃圾桶內。
c) 沒有容器裝盛的流質垃圾;
d) 住戶扔棄的大件垃圾;
e) 一次能把垃圾桶裝滿的垃圾;
f) 清潔沙井內的垃圾;
g) 其他不宜裝進垃圾桶內的垃圾。
4.4 垃圾桶的清理。
4.4.1 保綠部主管應安排固定人員專門回收運送垃圾桶內的垃圾。
4.4.2 固定垃圾運送人員應巡回的收取垃圾桶內的垃圾,保證垃圾桶內的垃圾不能超過桶容積的三分之二,方便住戶使用。
4.4.3 回收垃圾桶內垃圾時,應先將垃圾桶內的膠袋提出放進垃圾車內,再重新鋪好新的垃圾袋。
4.4.4 鋪垃圾袋時應將垃圾袋口完全張開,袋口反卷5CM折貼在垃圾桶外沿,再蓋緊垃圾桶蓋。
4.4.5 將回收的垃圾運送到垃圾中轉站存放。
4.4.6 有回收利用價值的垃圾以及有毒有害垃圾應揀出分類存放。
4.5 有回收利用價值和有毒有害垃圾的處理。
4.5.1 垃圾運送人員對有回收價值和有毒有害的垃圾應揀出并分類存放。
4.5.2 將回收存放的有價值垃圾匯總存放后應每月出售一次。有毒有害垃圾用標識垃圾袋袋裝后交市容垃圾車運垃圾場掩埋。
4.5.3 出售回收垃圾時,垃圾中轉站當值保潔員、保潔部主管和財務部人員應同時到場。
4.5.4 所得款項由財務部人員直接收取,并辦理好相關手續。
4.6 垃圾中轉站的垃圾處理。
4.6.1 垃圾中轉站應設置在不影響小區環境的地方。
4.6.2 垃圾中轉站的垃圾應每天清運1次(委托市容垃圾車定時清運),期間如垃圾較多影響垃圾存放時,保綠部主管應及時通知市容清運。
4.6.3 垃圾運送人員應負責垃圾中轉站周圍的衛生,保證垃圾中轉站里的垃圾存放整齊,地面無散落的垃圾。
4.6.4 垃圾運送人員負責每天1次沖洗垃圾中轉站地面。
4.6.5 每天應對垃圾中轉站進行1次消殺工作。
4.6.6 垃圾中轉站的衛生標準:
a) 地面無散落垃圾、無污水、污漬;
b) 墻面無粘附物,無明顯污跡;
c) 垃圾做到日產日清;
d) 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點,做到合理、衛生、四周無散積垃圾;
e) 可作廢口回收的垃圾應另行存放;
f) 垃圾站應保持清潔無異味,每天應定時噴灑藥水,防止發生蟲害;
g) 按要求做到垃圾袋裝化。
4.7 保潔部領班應按相關作業標準檢查清潔工的工作情況,并將檢查情況記錄于每天工作檢查表中。
4.8 保潔部主管每周至少1次檢查垃圾中轉站的運作情況,并將檢查情況記錄于每周工作檢查表中。該檢查表連同相關的工作記錄應由部門歸檔保存1年,作為清潔工的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5.0 記錄《垃圾清運服務質量記錄》
6.0 相關支持文件。
《衛生消殺管理標準作業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