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09-07 共1頁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從事巖土工程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2002年4月,人事部、建設部下發了《關于印發〈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制度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35號),決定在我國實行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制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下設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巖土工程專業管理委員會,考試工作由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由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巖土工程專業管理委員會承擔,具體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