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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索賠的處理原則和計算
(一)工程索賠的處理原則
1.索賠必須以合同為依據 2.及時、合理地處理索賠 3.加強主動控制,減少工程索賠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規定的工程索賠程序
當合同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第三方原因,給承包人造成延期支付合同價款、延誤工期或其他經濟損失,包括不可抗力延誤的工期。 (1)承包人提出索賠申請。索賠事件發生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合同實施過程中,凡不屬于承包人責任導致項目拖期和成本增加事件發生后的28天內,必須以正式函件通知工程師,聲明對此事項要求索賠,同時仍須遵照工程師的指令繼續施工。逾期申報時,工程師有權拒絕承包人的索賠要求。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補償經濟損失和(或)延長工期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正式提出索賠申請后,承包人應抓緊準備索賠的證據資料,包括事件的原因、對其權益影響的證據資料、索賠的依據,以及其他計算出的該事件影響所要求的索賠額和申請展延工期天數,并在索賠申請發出的28天內報出。 (3)工程師審核承包人的索賠申請。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接到承包人的索賠信件后,工程師應該立即研究承包人的索賠資料,在不確認責任屬誰的情況下,依據自己的同期記錄資料客觀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依據有關合同條款,研究承包人提出的索賠證據。必要時還可以要求承包人進一步提交補充資料,包括索賠的更詳細說明材料或索賠計算的依據。工程師在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4)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供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5)工程師與承包人談判。雙方各自依據對這一事件的處理方案進行友好協商,若能通過談判達成一致意見,則該事件較容易解決。如果雙方對該事件的責任、索賠款額或工期展延天數分歧較大,通過談判達不成共識的話;按照條款規定工程師有權確定一個他認為合理的單價或價格作為最終的處理意見報送業主并相應通知承包人。 (6)發包人審批工程師的索賠處理證明。發包人首先根據事件發生的原因、責任范圍、合同條款審核承包人的索賠申請和工程師的處理報告,再根據項目的目的、投資控制、竣工驗收要求,以及針對承包人在實施合同過程中的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地方提出反索賠方面的考慮,決定是否批準工程師的索賠報告。 (7)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終的索賠決定。承包人同意了最終的索賠決定,這一索賠事件即告結束。若承包人不接受工程師的單方面決定或業主刪減的索賠或工期展延天數,就會導致合同糾紛。通過談判和協調雙方達成互讓的解決方案是處理糾紛的理想方式。如果雙方不能達成諒解就只能訴諸仲裁或者訴訟。
例6.當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方應( )。(2003考題)
A.視影響程度,不定期提出中間索賠報告 B.在事件終了后,一次性提出索賠報告 C.階段性發出索賠意向通知,索賠事件終止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供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D.階段性提出索賠報告,索賠事件終止后14天內,向工程師提供索賠的有關資料 答案:[C]
(三)FIDIC合同條件規定的工程索賠程序 . FIDIC合同條件只對承包商的索賠做出了規定。 (1)承包商發出索賠通知。如果承包商認為有權得到竣工時間的任何延長期和(或)任何追加付款,承包商應當向工程師發出通知,說明索賠的事件或情況。該通知應當盡快在承包商察覺或者應當察覺該事件或情況后28天內發出。 (2)承包商未及時發出索賠通知的后果。如果承包商未能在上述28天期限內發出索賠通知,則竣工時間不得延長,承包商無權獲得追加付款,而業主應免除有關該索賠的全部責任。 (3)承包商遞交詳細的索賠報告。在承包商察覺或者應當察覺該事件或情況后42天內,或在承包商可能建議并經工程師認可的其他期限內,承包商應當向工程師遞交一份充分詳細的索賠報告,包括索賠的依據、要求延長的時間和(或)追加付款的全部詳細資料。如果引起索賠的事件或者情況具有連續影響,則: ①上述充分詳細索賠報告應被視為中間的; ②承包商應當按月遞交進一步的中間索賠報告,說明累計索賠延誤時間和(或)金額,以及所有可能的合理要求的詳細資料; ③承包商應當在索賠的事件或者情況產生影響結束后28天內,或在承包商可能建議并經工程師認可的其他期限內,遞交一份最終索賠報告。 (4)工程師的答復。工程師在收到索賠報告或對過去索賠的任何進一步證明資料后42天內,或在工程師可能建議并經承包商認可的其他期限內,做出回應,表示批準、或不批準、或不批準并附具體意見。工程師應當商定或者確定應給予竣工時間的延長期及承包商有權得到的追加付款。 (四)索賠的依據 提出索賠的依據有以下幾個方面: (1)招標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簽約(如備忘錄、修正案等),經認可的工程實施計劃,各種工程圖紙、技術規范等。 (2)雙方的往來信件及各種會談紀要。 (3)進度計劃和具體的進度以及項目現場的有關文件。 (4)氣象資料、工程檢查驗收報告和各種技術鑒定報告,工程中送停電、送停水、道路開通和封閉的記錄和證明。 (5)國家有關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官方的物價指數、工資指數,各種會計核算資料,材料的采購、訂貨、運輸、進場、使用方面的憑據。
(五)索賠的計算
1,可索賠的費用 費用內容一般可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人工費; (2)設備費; (3)材料費; (4)保函手續費; (5)貸款利息; (6)保險費; (7)利潤; (8)管理費。
例7.某建設項目業主與甲施工單位簽訂了施工總包合同,合同中保函手續費為20萬元,合同工期為200天。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致使開工日期推遲30天,因異常惡劣氣候停工10天,因季節性大雨停工5天,因設計分包單位延期交圖停工7天,上述事件均未發生在同一時間,則甲施工總包單位可索賠的保函手續費為( ) 萬元。(2004考題) . A.0.7 B.3.7 C.4.7 D.5.2 答案:A
2.費用索賠的計算 (1)實際費用法。該方法是按照每索賠事件所引起損失的費用項目分別分析計算索賠值,然后將各費用項目的索賠值匯總,即可得到總索賠費用值。 (2)修正的總費用法。這種方法是對總費用法的改進,即在總費用計算的原則上,去掉一些不確定的可能因素,對總費用法進行相應的修改和調整,使其更加合理。
例8.發生人工費索賠時能按計日工費計算的是( )。(2003考題)
A.增加工作內容的人工費 B.停工損失費 C.工作效率降低引起的損失費 D.機上工作人員的工資 答案:[D]
例9.某建設項目業主與施工單位簽訂了可調價格合同。合同中約定:主導施工機械一臺為施工單位自有設備,臺班單價800元/臺班,折舊費為100元/臺班,人工日工資單價為40元/工日,窩工費10元/工_日。合同履行中,因場外停電全場停工2天,造成人員窩工20個工日;因業主指令增加一項新工作,完成該工作需要5天時間,機械5臺班,人工20個工日,材料費5000元,則施工單位可向業主提出直接費補償額為( )元。(2004考題)
A.10600 B.10 200 C.11 600 D.12 200 答案:B
3.工期索賠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1)劃清施工進度拖延的責任。 (2)被延誤的工作應是處于施工進度計劃關鍵線路上的施工內容。 4.工期索賠的計算 (1)網絡分析法是利用進度計劃的網絡圖,分析其關鍵線路。如果延誤的工作為關鍵工作,則總延誤的時間為批準順延的工期;如果延誤的工作為非關鍵工作,當該工作由于延誤超過時差限制而成為關鍵工作時,可以批準延誤時間與時差的差值;若該工作延誤后仍為非關鍵工作,則不存在工期索賠問題。 (2)比例計算法 公式為: 對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時間: 工期索賠值=受干擾部分工程的合同價/原合同總價X該受干擾部分工期拖延時間 對于已知額外增加工程量的價格: 工期索賠值=額外增加的工程量的價格/原合同總家X原合同總工期 . 例10.某土方工程業主與施工單位簽訂了土方施工合同,合同約定的土方工程量為8000m3,合同工期為16天,合同約定:工程量增加20%以內為施工方應承擔的工期風險。挖運過程中,因出現了較深的軟弱下臥層,致使土方量增加了10 200m3,則施工方可提出的工期索賠為( )天。(結果四舍五人取整) (2004考題)
A.1 B.4 C.17 D.14 答案:D
例11.某工程網絡計劃有三條獨立的線路A―D、B―E、C一F,其中B一E為關鍵線路, TFA:TFD:2天,TFc:TFF=4天,承發包雙方已簽訂施工合同,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業主原因使B工作延誤4天,因施工方案原因使D工作延誤8天,因不可抗力使0、 E、F 工作均延誤10天,則施工方就上述事件可向業主提出的工期索賠總天數為 ( )天。(2004考題)
A.42 B.24 C.14 D.4 答案:C
例12.在FIDIC合同條件中,關于索賠內容的論述正確的是( )。(2004考題)
A.可索賠工期時,一定可索賠費用 B.可索賠費用時,一定可索賠工期 C.可索賠利潤時,一定可索賠費用 D.可索賠工期時,一定可索賠利潤 答案:C
例13.在FIDIC合同條件中,可索賠工期和費用,但不可以索賠利潤的索賠事件包括( )。(2004考題)
A.業主延誤移交施工現場 B.業主提前占用工程 C.工程師延誤發放圖紙 D。不可預見的外界條件 E.施工中遇到文物 答案:D E
(六)索賠報告的內容
1.總論部分, 一般包括以下內容:序言;索賠事項概述;具體索賠要求;索賠報告編寫及審核人員名單。 2.根據部分 本部分主要是說明自己具有的索賠權利,這是索賠能否成立的關鍵。根據部分的內容主要來自該工程項目的合同文件,并參照有關法律規定。該部分中施工單位應引用合同中的具體條款,說明自己理應獲得經濟補償或工期延長。 3.計算部分 索賠計算的目的,是以具體的計算方法和計算過程,說明自己應得經濟補償的款額或延長時間。如果說根據部分的任務是解決索賠能否成立,則計算部分的任務就是決定應得到多少索賠款額和工期。 4.證據部分 證據部分包括該索賠事件所涉及的一切證據資料,以及對這些證據的說明,證據是索賠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沒有翔實可靠的證據,索賠是不能成功的。在引用證據時,要注意該證據的效力或可信程度。為此,對重要的證據資料最好附以文字證明或確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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