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4-02-25 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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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 |
照片 (一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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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地區(qū) |
學(xué) 歷 |
學(xué)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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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院校 |
所學(xué)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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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時間 |
專業(y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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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shù)職務(wù) |
獲得證書時間 |
專業(yè)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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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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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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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級別 |
是否申請免試部分科目 |
上一年檔案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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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過 科 目 |
2009年報考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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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簡 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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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止 年 月 |
在 何 單 位 |
從事何種專業(yè)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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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審 核 |
經(jīng)審核,該同志所提供的學(xué)歷、資歷真實、準確,具備(請在以下□內(nèi)打“√” ): □報考級別為“考四科”土建專業(yè)條件; □報考級別為“考四科”安裝專業(yè)條件; □報考級別為“考二科”條件。 單位蓋章 經(jīng)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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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設(shè)主管部門意見 |
市人事考試管理機構(gòu)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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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蓋章 經(jīng)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單位蓋章 經(jīng)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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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設(shè)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意見 |
省人事考試局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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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蓋章 經(jīng)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單位蓋章 經(jīng)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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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
2009年10月24、25日 |
資格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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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 證 機 構(gòu) 意 見 |
(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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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級別 |
專 業(yè) |
科 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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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
名稱 |
代碼 |
名 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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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造價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 |
2.考二科 |
01 |
造價工程師 |
1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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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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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四科 |
01 |
土建 專業(yè) |
1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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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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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chǔ)理論與相關(guān)法規(gu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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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設(shè)工程技術(shù)與計量(土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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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安裝 專業(yè) |
1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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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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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chǔ)理論與相關(guān)法規(gu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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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設(shè)工程技術(shù)與計量(安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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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9:00至6月12日17:00 |
全省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開通,受理考生網(wǎng)上報名。各市交費確認的具體時間由各市確定后公布。省直考區(qū)實行網(wǎng)上交費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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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前 |
全省完成報名確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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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前 |
各市報送報名數(shù)據(jù)庫、匯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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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前 |
安排考場、上報試卷預(yù)訂單、制作準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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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起 |
考生自行打印準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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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25日 |
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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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前 |
完成閱卷工作并向部人事考試中心報成績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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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前 |
公布考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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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收到省人事廳或省人事考試局下發(fā)的考試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后七個工作日內(nèi) |
各市報送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報考材料和報考資格初次審核情況報送省人事考試局 |
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
人考中心函〔2004〕58號
關(guān)于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guān)問題的補充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chǎn)建設(shè)兵團及連市人事廳(局)人事考試中心:
根據(jù)有關(guān)部門的要求,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命題已作變更,現(xiàn)將有關(guān)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組織報名時,務(wù)必將建設(shè)部、財政部《關(guān)于印發(f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建標[2003]206號,以下簡稱《通知》)內(nèi)容告知考生,注意學(xué)習(xí)了解有關(guān)文件精神。
二、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培訓(xùn)教材中涉及的相關(guān)內(nèi)容和考試的命題均以《通知》精神為準。原《關(guān)于調(diào)整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若干規(guī)定》(建標[1993]894號)文件同時廢止。
三、《通知》以及附件(“建設(shè)安裝工程費用參考計算方法”、“建設(shè)安裝工程計價程序”),考生可通過登陸中國建設(shè)工程造價管理協(xié)會網(wǎng)站首頁http://www.ceca.org.cn和我中心網(wǎng)站www.cpta.com.cn下載。
四、關(guān)于考試科目中涉及工程量計量部分,說明如下:
(一) 按照《全國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綱》要求,對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和定額計價模式下的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均需掌握。
(二) 在《工程造價案例分析》考試中,上述兩個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的不同之處在考試中不作要求,試題只涉及共同部分
附:建設(shè)部、財政部《關(guān)于印發(fā)〈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