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公司的優勢:
保險代理公司是保險市場成熟以后的產物,是保險市場的深化。國外保險公司主要力量應該是放在投資和產品精算上,市場推銷并不是他們的重點,更多的是由保險中介機構來承擔。但是我國保險市場巨大,發展迅速,這就給保險代理公司的誕生和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條件。
按照世貿組織的有關條款,外資保險中介公司可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5年后進入中國市場。但專家們估計,這種"保護"很可能只有二、三年的時間。在這寶貴的緩沖期里,加快對內資市場的放開,使有實力的國內大企業和集團進入中介市場,促使中介主體多元化成為當務之急。只有通過國內保險中介制度上的完善,在做法上與國際接軌,加上國家政策扶持等一系列措施,才能增強國內公司與外資競爭的實力。
保險代理公司不是專門推銷一家保險公司的產品,可以把所有保險公司的產品放在這里,讓客戶挑選,以專業的建議服務客戶,這是其他任何一家保險公司不可能做到的,沒有一家保險公司會推薦其他公司的產品,而我們卻是根據客戶的需要,推薦最適合他們的產品,以專業的服務打造品牌。這種模式就像開辦了一家保險超市,由保險人在專家的建議下挑選他們最適合、最需要的保險產品。相比較保險公司的個人營銷隊伍,多元代理正是專業代理公司的優勢。
現在,保險代理公司的優勢正在慢慢被一些保險公司所看中。據悉,太平洋人壽計劃3年內通過專業中介渠道賣出的保費占公司總保費收入的15%,最終形成個人營銷、團體直銷和專業中介三足鼎立的銷售渠道格局。
保監會對于個人營銷隊伍"分流"的設想如果真能實施,專業代理公司距離"大發展"的那一天應為時不遠。保監會的一份報告認為,可以將保險公司的一部分代理人分流到代理公司。這樣,專業代理公司的人才匱乏問題將迎刃而解,而利用代理公司的優勢發展個人壽險業務的設想也將水到渠成。
同時,對于廣大的業務員隊伍來說,也有很多優勢:第一、代理區域擴大為全省或直轄市;使業務人員的活動空間更為廣闊;第二、一經加入保險代理公司,只要在省會城市營業的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都可以銷售,包括壽險、產險、團險、個險;第三、可以做到多家保險公司優勢產品的黃金組合,這是任何一家保險公司無法做到的;第四、代理以機構的形式的存在,業務人員可免交包括營業稅在內的幾種稅費,高達5.525%,換句話說,就等于增加了5.525%的傭金比例;第五、公司可為業務人員交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及大病統籌,解除了業務人員的后顧之憂;第六、新入司員工傭金不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