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9 共1頁
三、計稅依據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
1、凡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定,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應當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待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后再作調整。
【例題】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的是( )。(2007年)
A、建筑面積
B、使用面積
C、居住面積
D、實際占用的土地的面積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計稅依據。根據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
四、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率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率——有幅度的差別稅額(定額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