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8-13 共1頁
經濟法的調整對象
(1)市場主體組織關系,如企業和非企業性經濟組織。
(2)市場運行調控關系,如關于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產品質量、價格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所涉及的關系。
(3)宏觀經濟調控關系,主要包括產業調節、計劃、國有資產管理、交通、電信、能源、自然資源、環境保護以及科學技術等方面的關系。
(4)社會保障關系。
【例題】經濟法調整的對象有( )。
A、宏觀經濟調控關系 B、財產繼承關系
C、市場主體調控關系 D、社會分配關系
答案:ACD
解析:本題考核經濟法的調整對象。財產繼承關系不屬于經濟法調整的對象,而屬于民法調整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