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8-08 共1頁
政府會計監督
1、會計工作政府監督的實施主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為“各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檢查部門,對各單位會計工作行使監督權,對違法會計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例題】根據《會計法 》的規定,( )為各單位會計工作的監督檢查部門,對各單位會計工作行使監督權,對違法會計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A、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稅務部門
B、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計部門
C、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部門
D、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
答案:D
2、財政部門實施會計監督的內容
(1)是否依法設置會計賬簿;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完整;
(3)會計核算是否符合《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4)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是否具備會計從業資格。
3、實施監督檢查中發現重大違法嫌疑時,“國務院財政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向與被監督單位有經濟業務往來的單位和被監督單位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查詢有關情況,有關單位和金融機構應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