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是公共管理碩士(MasterofPublicAdministration)的英文縮寫,培養目標是政府部門及非政府公共機構的高層次、復合型、應用型公共管理專門人才。該專業學位要求學生具有較寬的知識面,能夠綜合掌握政治、經濟、法律、現代科技等方面的理論以及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具備從事公共管理與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需要。
中國政法大學是一所以法學為特色,兼有哲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等學科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學,直屬于教育部,是國家重點建設的“211工程”大學,也是全國政法人才的培養基地。中國政法大學MPA教育以我校優質的法學教育資源為依托,充分體現政治學、公共管理學科專業優勢,打造具有“法大”特色的MPA教育體系。
中國政法大學MPA教育自2010年起開設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項目,學生達到相應要求后,頒發畢業證和學位證。
一、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5、①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2009年9月1日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2007年9月1日以前獲得畢業證書);
③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2010年9月1日以前獲得學位證書)。
二、初試、復試考試科目
(一)初試科目、綱及考試地點
1、初試科目:(1)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2)204英語二或202俄語或203日語。
2、綱:
《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英語(二)綱(非英語專業2012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管理類專業學位聯考綜合能力綱(2012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外大街4號,電話010-58581100。
3、考試地點:中國政法大學
(二)復試
1、復試科目:(1)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2)管理學原理
2、復試命題范圍:
(1)筆試:當代中國政府組織體系、中國現行公共政策
(2)口試:管理學綜合知識
三、招生計劃及招生類別:
(一)招生計劃:80人。
(二)招生類別:
1、自籌經費:考生需將戶口、人事檔案轉入我校,畢業后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
2、委托培養:考生不轉戶口、人事檔案,畢業后一律回原單位工作,學校不負責就業派遣。委托培養研究生應由本人和用人單位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聯系,錄取前簽訂相應的委托培養碩士生合同書。
四、學制、學習方式及學費:
(一)學制:基準學制為3年,實行學分制。完成規定學分和論文要求,可提前一年畢業。
(二)學習方式:脫產學習和在職集中授課學習兩種。
(三)學費:共計3萬元人民幣。分兩年交清。
五、研究方向與領域:
1、政府管理2、公共政策與立法3、公共危機管理、
4、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5、社會發展與管理6、司法行政。
六、報考辦法:
(一)報名。考生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公網:http://yz.chsi.com.cn;教育網:http://yz.chsi.cn),報名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報名分為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和現場攝像確認兩個步驟。
1、網上報名:2011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報名時須網上支付報名費。考生應牢記自己的用戶名、密碼,以及報名系統給定的“報名號”。
2、現場確認:
(1)攝像和信息確認時間為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
(2)現場確認需攜帶以下材料
①本人自行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信息校對表”
②本人身份證(現役軍人持“軍官證”、“文職干部證”等部隊有效身份證件)
③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未按規定時間(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到報考點確認網報信息,報名無效。
3、準考證的發放: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開通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系統,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查詢考試信息,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時間。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階段。
初試:2012年1月7日。
復試:復試辦法和程序在發放復試通知書時予以公布。復試時間、地點在復試通知書中予以說明。
七、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八、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2012年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學位授予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之內學完培養方案所規定的課程,修滿學分且成績合格,完成碩士畢業論文并通過中國政法大學組織的答辯,經校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國家承認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十、其他
1、中國政法大學MPA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報考點,選擇其它報考點無效。
2、考生與我校聯系辦法
報考我校MPA考生的成績通知單、復試通知書及其他通知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或下載。
網址:www.cupl.edu.cn下“招生就業”中,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電話:010-58908070;
傳真:010-58908074;
電子郵件地址:zfyz@cupl.edu.cn;
辦公地址:中國政法大學(學院路校區)舊1號樓辦公樓304室。
MPA教育中心網址:http://www.zfmpa.com.cn;
聯系電話:010-58908380,010-58908401
傳真:010-58908206;
辦公地址:中國政法大學(學院路校區)新1號樓C32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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